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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【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填寫常見問題】中,對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寫?的解答是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處辦理該項扣除的,填寫任職受雇單位所在的城市。
那么在職工外派外地租房的情況下,怎么填寫主要工作城市,對此我們一直有疑惑。
比如A先生所在的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,A先生年內被公司外派到曲靖、保山等地,年末回昆明了幾個月,因為A先生是外地人,本人和配偶在云南沒有住房,分別在曲靖、保山、昆明租房子住,同時本人及配偶當年也沒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,年內發(fā)生如下租房支出:
1月10日-5月10日 發(fā)生曲靖租房支出
5月11日-9月10日 發(fā)生保山租房支出
9月11日-12月31日 發(fā)生昆明租房支出
按填表說明,如填寫A先生任職受雇單位所在的城市【昆明】,【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(tǒng)扣繳客戶端】中計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的時候,是根據(jù)填寫的主要工作城市來套用定額,而不是根據(jù)填寫的房屋坐落地址來計算。這樣填寫的話,A先生全年的租房支出均可按1500元每月扣除。
2019年1月9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"落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讓納稅人及時盡享改革紅利(第二期)"的在線訪談中對此進行了解釋。
問: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在上海市,但日常工作地點在廣州市,上海和廣州均無自有住房。那么納稅人在廣州發(fā)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?
答:[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 葉霖兒 ]對于您這種情況發(fā)生的租房支出,按照實際工作地點廣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標準進行扣除。
問:任職受雇單位在A城市,在A城市發(fā)放工資申報個稅,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,請問租房扣除標準是按照A城市還是B城市?
答:[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 葉霖兒 ]按照實際工作地B城市適用租房扣除標準。
據(jù)此解釋,A先生應及時向公司更新租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信息,分別就不同地區(qū)的房租支出按不同的標準分別進行扣除。
A先生存在一個月內租房時間有重疊的情況,【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表】時租房時間存在重疊的月份,只能填寫一處租房扣除信息,更換租房要通過新增租房信息來更新,新增的信息租賃開始月份要晚于上次填寫的租房租賃結束月份,兩處租房日期不能交叉重疊。
所以全年A先生的住房租金扣除如下:
1月-5月 曲靖 每月1100元
6月-9月 保山 每月800元
10月-12月 昆明 每月1500元
另外,上述租房是公司為解決職工住宿問題,由公司出錢租賃的,A先生沒有付費的話,A先生是不能享受租房租金扣除的。
咨詢電話:137006835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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